2024年1月24日15时22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商住详细楼发生特殊首要失火事故,形成39东谈主示寂、9东谈主受伤,成功经济耗费4352.84万元。
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10月16日发布,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殊首要失火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爱好,第一时刻对抢险扶持、善后措置、事故拜访作出部署。江西省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犯科罪的10名涉案东谈主员立案侦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束权限,依规依纪照章对事故中涉嫌违章犯科的55名公职东谈主员进行严肃追诽谤责。
新余凝霜制冷开导有限公法令定代表东谈主吴和根、新余市渝水区佰烩香烧烤原料批发部骨子经营者吴勇、新余市博弈教养筹商有限公法令定代表东谈主柳金汉、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店铺骨子铁心东谈主陈建柔顺新余市渝水区聚馨源宾馆经营者张建生等10东谈主涉嫌首要包袱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旁观机关批准逮捕。
新余市原东谈主防办主任邓员清、新余市消防扶持支队袁河大队大队长丁小荣、新余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原正科级干部龚宇新等3名公职东谈主员因涉嫌严重违章犯科和职务犯科,承袭秩序审查和监察拜访,其中邓员清、龚宇新已移送旁观机关照章审查告状。
同期,对事故中存在溺职失诽谤题的新余市委、市政府,渝水区委、区政府,以及江西省和新余市、渝水区教养、消防、东谈主防、住房和城乡建造、城管、公安等部门52名公职东谈主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以新余市委副布告、市长徐鸿,新余市渝水区委布告刘颖豪,渝水区委副布告、区长简华锋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渝水区副区长王娟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渝水区袁河街谈党工委布告胡茂庆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街谈办事处副主任黄斌华党内严重提醒、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新余市教养局党委布告、局长曾前锋,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志勇,渝水区教体局党委布告、局长卢冬根,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平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新余市教养局发展贪图科科长何海留党察看一年、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新余市消防扶持支队支队长龚俊辉,副支队长葛大雁、赵旭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工程师李小文留党察看一年刑事包袱;给以新余市总工会党构成员、副主席(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队长)李敏华留党察看一年、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新余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构成员、副主任朱天文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造局党构成员、副局长林祥忠,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造局党组副布告、住房保险和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宋平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新余市当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黄红阳党内严重提醒、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新余市城管局党构成员、副局长黄华斌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给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长处周志荣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派出所原民警曾菊平留党察看一年刑事包袱、镌汰退休待遇。对其他关系包袱东谈主,区别给以党纪政务刑事包袱。
附: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殊首要失火事故追诽谤责东谈主员名单
一、立案审查拜访并留置(3东谈主)
1.龚宇新,新余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原正科级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章犯科和职务犯科问题,被立案审查拜访并遴荐留置设施,已移送旁观机关照章审查告状。
2.丁小荣,新余市消防扶持支队袁河大队大队长,因涉嫌严重违章犯科和职务犯科问题,被立案审查拜访并遴荐留置设施。
3.邓员清,新余市原东谈主防办主任,因涉嫌严重违章犯科和职务犯科问题,被立案审查拜访并遴荐留置设施,已移送旁观机关照章审查告状。
二、给以党纪政务刑事包袱(52东谈主)
(一)新余市委、市政府(7东谈主)
1.郑光泉,新余市委布告,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2.蒋斌,江西省东谈主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党组布告、厅长,曾任新余市委布告,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3.徐鸿,新余市委副布告、市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二级旁观员。
4.张志坚,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5.陈文采,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盟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新余市副市长,民盟新余市委会主委,给以政务记大过刑事包袱。
6.肖秋根,新余市副市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7.何慕良,新余市副厅级干部,曾任新余市副市长,给以党内提醒刑事包袱。
(二)江西省教养厅(3东谈主)
1.吴永明,江西省委教养工委布告、省教养厅厅长,给以党内提醒刑事包袱。
2.郭杰忠,江西省政协常委、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曾任江西省委教养工委副布告、省教养厅厅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免职。
3.刘小强,江西省委教养工委委员、省教养厅副厅长,给以党内提醒刑事包袱。
(三)江西省消防扶持总队(2东谈主)
1.于开国,江西省消防扶持总队原总队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2.肖纯栋,江西省消防扶持总队副总队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四)江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2东谈主)
1.金俊平,江西省发展和纠正委员会党构成员,江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布告、主任,曾任江西省东谈主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布告、主任,给以党内提醒刑事包袱。
2.陈文平,江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二级旁观员,曾任江西省东谈主民防空办公室二级旁观员,给以党内提醒刑事包袱。
(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造厅(2东谈主)
1.李绪先,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造厅党组布告、厅长,曾任江西省东谈主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布告、主任,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2.王海涛,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构成员,曾任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造厅党构成员、副厅长,给以党内提醒刑事包袱。
(六)渝水区委、区政府(4东谈主)
1.刘颖豪,渝水区委布告,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四级调研员。
2.简华锋,渝水区委副布告、区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四级调研员。
3.朱华军,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党委副布告、副董事长、总司理,曾任渝水区委常委、副区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政务左迁刑事包袱。
4.王娟,渝水区副区长,给以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七)新余市教养局(3东谈主)
1.曾前锋,新余市教养局党委布告、局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四级调研员。
2.郭志勇,新余市教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四级调研员。
3.何海,新余市教养局发展贪图科科长,给以留党察看一年、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一级科员。
(八)新余市消防扶持支队(5东谈主)
1.龚俊辉,新余市消防扶持支队支队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支队级副职。
2.葛大雁,新余市消防扶持支队副支队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大队级正职。
3.赵旭,新余市消防扶持支队副支队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大队级正职。
4.李小文,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工程师,给以留党察看一年刑事包袱。
5.李敏华,新余市总工会党构成员、副主席,曾任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队长,给以留党察看一年、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九)新余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东谈主)
1.熊涛,新余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布告、主任,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2.朱天文,新余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构成员、副主任,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十)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造局(5东谈主)
1.李永刚,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造局党组布告、局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2.陈辉,新余市政协东谈主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曾任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造局党组布告、局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3.甘方,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造局党构成员、副局长,给以政务左迁刑事包袱。
4.林祥忠,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造局党构成员、副局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5.黄红阳,新余市当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曾任新余市原建造局用地贪图科科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四级调研员。
(十一)新余市原贪图局(1东谈主)
卢永宁,新余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曾任新余市原贪图局副局长(主捏责任),给以党内提醒刑事包袱。
(十二)新余市城管局(3东谈主)
1.廖小伟,新余市城管局党组布告、局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2.胡裕生,新余市城管局党构成员、副局长,给以政务左迁刑事包袱。
3.黄华斌,新余市城管局党构成员、副局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十三)新余市公安局(7东谈主)
1.敖兵勇,新余市公安局顺次支队副支队长(主捏责任)、四级高档警长,给以政务提醒刑事包袱。
2.徐诗龙,渝水区副区长、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党委布告、局长,给以党内提醒刑事包袱。
3.吴桂平,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给以政务记过刑事包袱。
4.凌忠,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顺次大队大队长,给以政务记大过刑事包袱。
5.喻爱平,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顺次大队一级警长,给以党内严重提醒、政务左迁刑事包袱。
6.周志荣,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长处,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一级窥伺。
7.曾菊平,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原民警,给以留党察看一年刑事包袱、镌汰退休待遇,由享受技师待遇支援为中级工待遇。
(十四)渝水区袁河街谈党工委、办事处(3东谈主)
1.胡茂庆,渝水区袁河街谈党工委布告,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2.付海泉,渝水区袁河街谈党工委副布告、办事处主任,给以党内严重提醒刑事包袱。
3.黄斌华,渝水区袁河街谈办事处副主任,给以党内严重提醒、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一级科员。
(十五)渝水区教体局(2东谈主)
1.卢冬根,渝水区教体局党委布告、局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2.李平,渝水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十六)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造局(1东谈主)
宋平,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造局党组副布告、住房保险和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给以根除党内职务、政务奉命刑事包袱,降为八级职员。
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遴荐强制设施(10东谈主)
1.吴和根,新余凝霜制冷开导有限公法令定代表东谈主。
2.柳金汉,新余市博弈教养筹商有限公法令定代表东谈主。
3.吴勇,新余市渝水区佰烩香烧烤原料批发部骨子经营者。
4.杨律,新余凝霜制冷开导有限公司职工。
5.宋金龙,新余凝霜制冷开导有限公司职工。
6.邓珍,新余凝霜制冷开导有限公司职工。
7.陈建平,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店铺骨子铁心东谈主。
8.陈冬生,陈建平之父,丰华地产原法定代表东谈主。
9.张建生,新余市渝水区聚馨源宾馆法定代表东谈主、经营者。
10.丁耐香,新余市渝水区聚馨源宾馆经营者。
(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