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昼9点半,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重审一审宣判。余华英被从守护所带到法院参预宣判。杨妞花等被害东说念主及家属到庭参预诉讼。庭审前,杨妞花和姐姐手牵手步入法庭,寻亲家属都声为她们加油。
24日,杨妞花讲授了她坚合手条目重判的原因:余华英毫无懊丧之意,从未主动打法任何又名被拐儿童的情况。杨妞花还十分提到与余华英两次对视的细节,暗示能感受到对方其时的激情,以为余华英一定后悔往常莫得杀死她。
案件审理的时期线如下: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被捕,因讳饰身份被判8年,后减刑3年,于2009年获释。2022年,杨妞花报案后,余华英再次被捕,其误差迟缓曝光。2023年9月,余华英一审被判正法刑,并当庭提议上诉。同庚11月,该案二审开庭,期间公安机关发现了新的罪证。2024年1月,贵州省高等东说念主民法院裁定发还重审。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开庭,指控她拐卖的儿童东说念主数从11东说念主增多到17东说念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