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讼师事务所对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鼓舞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讼师事务所对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鼓舞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植德京(会)字20240168号,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本次鼓舞大会由世华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集。2024年12月6日,世华科技在上海证券往还所网站上刊登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鼓舞大会的告知》。告知载明了本次鼓舞大会召开的时分、场地,发挥了鼓舞有权切身或托付代理东谈主出席鼓舞大会并哄骗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神志、有权出席鼓舞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鼓舞的登记倡导、估量地址及估量东谈主等事项。
本次鼓舞大会以现场投票与采集投票相鸠集的神志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下昼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鼓舞大会召开的时分、场地及会议实质与会议告知所载明的估量实质一致。
本次鼓舞大会的召集东谈主为世华科技董事会。切身及托付代理东谈主出席本次鼓舞大会的鼓舞合计45东谈主,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8,132,239股,占世华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72.0891%(已剔除世华科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目)。出席本次鼓舞大会现场会议的东谈主员还有世华科技董事、监事和高档惩处东谈主员。
本次鼓舞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审议《对于对外投资的议案》。经表决,高兴股份187,914,890股,反对108,422股,弃权108,927股,高兴股份占出席本次鼓舞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99.8845%,本项议案赢得通过。
本所讼师以为,本次鼓舞大会的召集、召开要津合适估量法律、法例、设施性文献及世华科技功令的法例;本次鼓舞大会的召集东谈主和出席会议东谈主员的经验正当有用;本次鼓舞大会的表决要津及表决现象合适估量法律、法例、设施性文献及世华科技功令的法例,表决效果正当有用。